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表 | ||||||
序號 | 權力事項 | 風險點數量 | 表現形式 | 等級 | 防控措施 | 責任人 |
1 | 對違反機動車維修、檢測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2 | 對違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3 | 對違反出租車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4 | 對違反危險貨物、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5 | 對違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6 | 對違反道路客貨運輸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7 | 對違反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8 | 對違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9 | 對違反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 | 5 | 立案環節:案件受理不及時,徇私舞弊,應立案不立案。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,不說明原因及依據;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;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。 | 中 | 1、完善立案工作制度,嚴格立案審批制度,嚴格執行立案程序,加強立案監督管理。建立查處案件臺帳,定期進行檢查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
調查環節: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;調查過程中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娛樂消費等;應當回避的未執行回避制度規定;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取得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,未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。 | 中 | 2、一: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取證,依法收集相關資料,依法聽取當事人的申辨和陳述,提高執法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水平。 二:1.規范處罰程序,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;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、錄像等技術手段。 |
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 |||
審查環節: 未依法進行相關部門法制審核;不制作現場筆錄,處罰程序違法;重大案件未進行集體審議。 | 低 | 3、嚴格執行案件審查制度,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審核,重大案件必須經集體審議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及承辦科室負責人 | |||
決定環節: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。為當事人謀利益;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;法律法規運用錯誤 ;未按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、幅度、程序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處罰裁量明顯不當。 | 高 | 4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標準實施行政處罰。加強執法監督,對違法亂紀實施處罰的,嚴格責任追究。 | 市運管處分管負責人 | |||
執行環節:.不履行送達程序;未有效監督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處罰決定;對拒不執行決定的行為未采取相應措施。 | 低 | 5、加強行政處罰案件跟蹤管理,對到期案件及時整理歸檔,對未履行到期處罰決定的,依法實施強制執行。 | 市運管處相關執法人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