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)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(二)項的規定,依法注銷六安市加油北站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(六市安經字〔2018〕0079號)。
特此公告
六安市應急管理局
2020年10月21日